争当、争抓、争创!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5月30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丁飞领学《决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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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对标对表《决定》要求,主动在思想上找差距、在工作上再定位、在改革中求突破,努力推动新时代绍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要争当表率,深入学习领会《决定》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全面吃透《决定》,深刻领会《决定》对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推进数字检察实践,补强检察工作短板,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提供了有力和全面支撑。全市检察机关要争当表率,坚决当好《决定》学习贯彻落实的“主力军”,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各条线工作会等形式,分层次、高质量地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
要争抢机遇,全力以赴推动《决定》落地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决定》出台为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要狠抓落实,逐条逐句对照《决定》要求分解任务,找准落脚点,提出针对性措施;要善于乘势借力,争取人大、政府等部门单位支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形成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合力;要注重融合,把深入学习贯彻《决定》与切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引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争创一流,能动履职贡献绍兴检察力量。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实际,积极践行。要提升司法理念,聚焦“五强五好”标准,纵深推进“双创”活动,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心怀“国之大者”,积极融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做好医保诈骗、养老诈骗等专项整治,持续做强做深做实“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护航“两个健康”发展;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八个跨部门跨领域制度落地落实,运用“三查融合”的思维和方法,坚持“亲历性”办案、“走出去”办案,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多点开花的生动局面,为绍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吴闻哲
图片: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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